在
离婚程序中的
财产分割部分,针对属于按份共有性质的财产,首要原则是对照各
产权人所持有的份额进行划分。
然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往往需要充分地考虑各类相关因素,做出综合的考量与决策。
若在该类
共有财产的份额确定以及无任何争议的前提下,司法实践典型的作法则是依照既定的比例标准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然而,当面临特定的情况,例如某一方对
共同财产的取得以及财富增值所作出的贡献显著,亦或是涉及到对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对无过失方权益的尊重与保护等多种面向时,法庭便有权力有条件地适度调整已经确定的财产分割比例。
此外,夫妻双方同样有权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彼此认同的财产分割方案,只要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中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庭在审查核实后,通常都会对此种方案给予全面的支持与认可。
综上所述,
离婚时按照按份共有原则处理的财产并不总是严格遵照各个产权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精准判断和灵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