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内,
分居状况并不构成
离婚审判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通常来讲,如若男女双方由于情感不合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达两年以上,即使经过多次调解也无法调和,则法院将被赋予裁决离婚的权力。然而,法院最终判决离婚与否的关键点在于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然破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倘若仅仅依靠分居这一单一原因作为首次提出
离婚诉讼的理由,未必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到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的具体原因、当前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假如您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分居的根本原因在于情感不合,并且双方的关系已经失去了任何改善的可能,那么在首次提出离婚诉讼时获得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将会有所提升。但是,即使在首次
诉讼未能获得离婚判决的情况下,只要在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出现的前提条件下,在六个月以后再次提
起诉讼,那么获得法院判决离婚的机会通常都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