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肇事逃逸事故鉴定书生成时间段的问题,该期限主要依据事故的复杂程度以及与之对应的相关
证据收集情况来予以决定。
对于那些相对简单的事例而言,鉴定机构在收到相关证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即可给出初步结果;然而,如果涉及的事故较为严重且复杂,同时还需进行必要的检测或
鉴定程序的话,那么通常需要在检测或鉴定结果得到确认并形成书面结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书的制作。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检测或鉴定过程耗时较长,超过了二十个工作日,那么就必须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该申请的审批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需要对已有的检测或鉴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或者重新进行检测或鉴定等,这也有可能导致鉴定书生成的时间有所延长。
总的来说,具体的鉴定书生成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