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规则主要遵循“谁主张,谁负担”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也不排除会出现一些例外情况。
概括而言,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请求人需要先行垫付
司法鉴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倘若鉴定结果对其有利,那么该项支出通常会由
败诉方进行最终承担,反之若是鉴定报告倾向于支持其中一方的观点,则可能会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
而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鉴定费用则是由国家财政予以全额承担。
至于在
行政诉讼程序中,法院往往将责任推到作为被告的行政部门身上,但在某些极端的情形下,如原告申请的鉴定事项与案件本身缺乏直接联系,则有可能被要求原告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总的来说,对于司法鉴定费用应该如何承担的问题,需要深入地理解和分析各种不同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性质以及鉴定结果与
诉讼请求之间的紧密关系,再根据这些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