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无签署
劳动合同的状况下,离职是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这须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根据现行
法规来看,尽管已与员工建立了
雇佣关系,但未正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该员工欲结束工作关系时,务必依循《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关准则进行。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承诺,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薪资,甚至是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有权立即通知用人单位终止雇佣关系,不再受限于提前一个月的期限限制。
然而,若用人单位并未出现上述任何
违法行为,则原则上,员工在决定结束雇佣关系前,应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虽然并未明文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争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尽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务必保留好有关通知的相关记录和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