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男方接到法庭
传票后无合理原因仍拒绝出席审判活动,则由法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缺席判决。
然而,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并不仅仅取决于男方的出席与否,更需从全面角度审视和评估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倘若原告方所提交的
证据能够充分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存在诸如
重婚、
家庭暴力、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节,那么法庭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感情破裂,即使男方未出席庭审,法庭亦有可能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决定。
总而言之,男方不出席庭审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判决,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足以支撑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