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雇佣合同的相关事宜,假如用人公司未能与劳工延长签订期限为三年的稳健型
劳动合同,该类情况需要依据特定态势来细致考量并计算相应的
赔偿额度。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选择坚守原有的劳动
合同条款或者甚至进一步提升其约定条件以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而
劳动者却对此表示反对不愿续订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但是,如果由于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接受并拒绝续订,或者是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时,他们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的金额,它会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换言之,工作已满三年者,则需向他/她所支付三个月的工资。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那一刻起,向前回溯十二个月的时间内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