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取决于
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详细条款和规定。
普遍情况之下,当租期还未结束、租客选择提前终止
租赁协议时,倘若合同中并无任何特殊的约定及
补充条款,此时押金的支付可能会被视作非退还事项。
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押金常常被视为一种对于租约履行情况的有效保障手段。
然而,假设由于出租方的
违约行为使得租赁协议无法再继续进行,抑或是在租赁合同中有明文规定押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应当予以返还,比如租住期限达到六个月就有权利申请押金退还等等,那么作为租客便有权依据合同内容向房东提出退还押金的请求。
综合来说,关键在于租赁合同中对于押金退还条件的具体设定以及相关规定。
假如
合同条款不够清晰明确,双方可以尝试进行相应协商以解决问题;而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考虑通过
司法诉讼等法律渠道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