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针对一般的民众间
借款纠纷所适用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
此类期限自权利人确切得知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并确定
责任人之时起开始计时。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双方
当事人已事先约定了还款日期,则该期限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未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
债权人有权随时向
债务人为清偿要求,但需给予对方适当的准备时间,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应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若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予以同意履行义务,亦或是权利人启动
诉讼程序或
申请仲裁等情势出现,此时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断,且自此项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诉讼时效期限将再次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