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有前科者再度犯案触及同一
罪名时,法院通常难以给予
缓期执行的宽大处理。
关于缓期执行的适用前提,主要包含了
犯罪情节的轻微程度、被告人的诚恳认罪态度、再次
犯罪的风险评估以及宣告缓期执行对于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多个方面。
然而,如果罪犯曾经有过前科记录,这就意味着他们具备一定的人身安全威胁和再次犯罪的潜在可能性。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需要全面权衡前科的具体性质、前科与本次犯罪之间的时间跨度、以及两次犯罪的具体情节等多重因素。
尽管如此,如果罪犯在第二次犯罪中所涉及的情节相对轻微,并且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证明其真心实意地悔过自新,同时确实已经不再对社会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在某些情况下,缓期执行也是可以被考虑的。
但是,总的来说,这种情况的处理难度相当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