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状况下,向享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申诉并请求援引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时,所适用的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已知晓或理应得知其权利已经遭受侵害和义务人何时必须承担责任开始,进行相关的时间计算。
若出现如下几种特殊情况,则
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需重新开始计算为期三年的期限: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关于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义务人也表示同意按照要求去履行自身的义务;或者,权利人选择通过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尽管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再
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如果在此之前义务人出于自愿而选择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他们就无权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作为理由提出抗辩。
同时,司法机关将不能采取主动的方式来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