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为
父母离婚而自动终止。
拟制血亲,是指双方
当事人本身没有天然的血缘联系,然而在法律层面却被认定为与自然血亲享有同等
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例如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存在
抚养照料的
继父母子女关系等。
在众多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事例之中,除非经过合法程序以及
解除收养关系的正式手续得以办理,否则此类拟制血亲关系并不随着时间推移而自动解除。
同样地,即便生父或者生母与继父或继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宣告结束,已经建立起来的抚养教育关系也并不能
保证一定会受到影响。
若涉及到的继子女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并且继父母表示无意继续抚养照料,那么这种关系才有可能面临解体。
然而,当已成年的继子女开始承担起对继父母的
赡养责任时,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