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纠纷中
律师费用的承担准则,大体上遵循如下规律: 倘若
当事人间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该约定予以确定由何者承担;若并未作出任何约定,则依照惯例,
委托律师一方将荣获此项开支。
然而,在此一些例外情况之下,例如由法律明文规范的
侵权类型案件,诸如
知识产权侵权以及
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胜诉的一方可主张其合理的律师费用由
败诉的另一方承担。
至于
劳动争议类案件中,若
劳动者取得胜利,其所支出的
律师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倘若当事人双方于调解阶段达成共识,约定由任何一方向承担律师费用,那么这一约定亦具有有效性。
因此,总体上看,究竟由何方承担律师费用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相关
法规法条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合约协议进行综合考量与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