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小三发
起诉讼控告男方犯有
重婚罪,其必要提交并加以剖析的关键
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小三应提交
婚姻登记证明。
该证明旨在阐述男方与其原配的合法婚姻登记状况,以有效地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法定婚姻的法律事实。
其次,小三需寻找并提供足以反映男方及其小三在外以夫妇之名共建家庭的证据材料。
例如,邻里对于他们二人互称配偶的
证人证言、共
同居住房屋的
租赁合同以及水电费的缴纳凭证等能够展示双方共同生活状态的书面凭证均为重要证据。
再者,以刻画出类似于夫妻关系形态的亲密照片、影像资料,特别是这类素材能够鲜明展现两人亲密无间氛围的细节,也是关键证据之一。
最后,但也同样关键的一点,就是收集男方以及他与第三者在相互之间关于婚姻关系表述的所有聊天记录、书信、电子邮件等相关材料。
然而,在此须格外强调,所有提交的证据都必须具备
合法性、相关性以及真实性这三种核心属性,同时又必须能组成一个完整而可靠的证据体系,以此充分证明男方的确构成了
刑法所定义的重婚罪。
反之,若证据无法满足这些要求,那么原告的
诉讼请求将可能难以被法院采纳或宣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