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资经营企业之中,各股东须共同承担公司之
债务责任。
其中,对于普通合资经营企业而言,众股东需对
公司债务负有无穷无尽的
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若公司资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股东们将不得不动用自身的
私人财产进行清偿,并且每位股东都有义务全额偿还所有债务。
然而,在有限合资经营企业中,普通股东仍需承担无穷无尽的连带责任,但有限股东仅需根据他们所认购的投资份额来核算他们应对公司债务应承担的责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股东间就
债务承担作出的承诺,不得违反善意第三方之权益。
总的来说,合资经营企业在债务承担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责任分配方式主要依据企业的
类别以及各位股东的不同身份角色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