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尚未完成验收交接手续前的物业管理费用问题,其收取的规则通常依照以下原则行事:假设开发商已经按照预先签署的
购房契约中所规定的交房期限,向业主发出了
收房通知,然而由于业主个人的原因未能按时接收房屋,在这种情况下,
物业费通常会从通知交房的日期开始计算。
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物业服务不仅仅涉及到为个别业主的房产提供维护,还包括对整个社区的公共区域及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然而,在部分地区,如果房屋尚不符合交房的相关要求,如未能满足合同规定的交付水准,业主则有权利拒绝接受房屋,在此时期内所产生的物业费用便无需由业主负担。
总而言之,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起算时间需要根据各地的法律
法规以及您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购房买卖契约与物业公司订立的
物业服务合同综合考虑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