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朋友间的借款行为若出现了
借款人失去联系的现象,并不必然构成
刑事犯罪中的诈骗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的成立要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即采取
虚假陈述或隐匿真实事实的手段,从他人手中获取到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
倘若在此过程中,您的这位朋友并无
欺诈之心及相关的行为表现,仅仅因为其他种种原因导致暂时难以取得联系,那这可能仅涉及到一般的
民事债务纠纷。
但是,假如他在借款时已经预谋不打算归还这笔款项,例如虚构
借款用途、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隐瞒等等,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与该朋友共同认识的其他人、他的亲属等人脉关系来寻找他的下落。
若仍然无法找到此人,您可以着手收集相关的借款
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然后向当地的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他偿还所欠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