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之中,倘若女方受到
传票传唤后,并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拒绝出庭,那么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
然而,若女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庭,并且已经向法院
递交了书面的意见书,那么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通常来说,
离婚案件的
当事人原则上都应该亲自出席法庭参与
诉讼,这样才能让法院全面地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具体情况。
但是,如果女方未能出庭,也未曾提交书面意见,同时也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可以不出庭的特定情形,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更加注重男方所提供的
证据以及陈述内容。
然而,即使采取了缺席审判的方式,这并不代表法院就一定会支持男方的
诉讼请求,法院仍然需要根据事实与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