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发生车祸之后,对于
误工费用、营养费用以及
护理费用的承担方,往往要依据事故责任的判定结果进行安排。
若事故责任明确,通常是由自负其责的一方负责承担;而若双方均有过失行为,应按各自责任大小的比例来共同承担。
通常情况下,首先是由对事故负有
交强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
赔偿;如若
赔偿金额尚有不足之处,再由对事故负有
商业三者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根据其所签订的
保险合同进行相应的赔偿;倘若仍然存在不足或未曾投保商业险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由
侵权责任人自行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存在
受害人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等法定的免责情形,那么侵权
责任人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将会全面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