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是否须由配偶方清偿,具体要看丈夫所负担债务的特性。
倘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之内,则妻子通常需要承担起还款义务。
然而,
夫妻共同债务往往是为了满足夫妇二人的共同生活需求而产生的,例如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债务,或者是日常生活中的必要花费等。
然而不幸的是,如果丈夫所背负的债务属于他个人的责任范畴,例如他在没有得到妻子许可的情况下独立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并且所产生的收益并未应用于共同生活中;又或者,他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而
债权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明证明此项债务用于夫妻共有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妻子无需成为
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此类问题的确切解释和判定,往往需要详细考虑众多因素,包括各种
证据以及实际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