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下,我们通常不会将其定义为
欺诈行为。
一般的诈骗,即
刑法中所规定的欺诈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编造
虚假信息或者隐匿真实信息的手法,从而诱使受害者交付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然而,如果您确实向他人借过款项,且有明确的还款意向并已经采取实际行动进行偿还,尽管目前尚未完全结清
债务,那么这通常被视为一起普通的民事
借贷纠纷案件。
但是,如果在借款之初,您就有意无意地拒绝偿还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借款,那么这样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欺诈。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欺诈的关键因素在于您在借款过程中的主观动机以及客观行为表现。
如果您是由于经济上的困境等原因而暂时无法全额偿还所欠款项,那么您应该积极主动地与
债权人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还款事宜。
如果债权人对您的行为产生怀疑,他们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被认定为欺诈行为,需要由司法机构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