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借款过程中
未约定书面
欠条并不能直接断定涉及到
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乃是指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捏造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状况的手法,从而从公共或
私人财产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若
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无偿还意愿,且通过欺瞒手段获得借款,例如编造虚假
借款用途、
伪造还款能力等,之后又拒绝偿还,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
犯罪。
然而,若仅为常见的资金
借贷关系,尽管未约定书面欠条,借款人也仅仅是由于陷入经济困境等因素而未能按期偿还
债务,那么此种情况应视为
民事纠纷,出借方有权通过
民事诉讼途径来追索借款。
在此过程中,您需妥善收集与保存相关的借款
证据,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