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进行
伤残鉴定并得出结论所需的期限为 30 个工作日以内。
然而对于相对较为复杂和疑难的鉴定事例,出于严谨性考虑,有可能出现延长结论发出时间的状况,但这一延期最长不会超出 30 个工作日的范围。
在
上海地区,实际所耗费的天数还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鉴定机构的实际工作效能水平、待鉴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补充材料的提交是否及时等等。
若涉及到
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工作,根据规定,一般的鉴定结论应在 60 个自然日内出具,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最多也只能再加 30 天。
在此特别提醒,在向
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时,务必准备齐全相关的医疗记录、
身份证明等文件,以便
保证鉴定过程的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