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环境及条件下可被视为具备
法律效力的
证据之一,然而仅依赖于此尚不足以支撑整个
诉讼过程。
首先,必须对这些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案件关联性的认定进行严格把关。
真实性指的是记录内容的确切来源,即确认其确实源自
当事人之间的实际交谈;完整性则意味着这些信息未经任何删减或篡改;而关联性则意指它们应与待证事实有着密切联系。
其次,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其他相关证据,以便构建起证据链条,从而有效强化证实力度。
例如,涉及的各项交易记录、书面协议等都可能成为有力补充。
假使微信聊天记录能够清晰且明确地揭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并与其他各类证据相辅相成,那么在符合
民事诉讼的基本
起诉要求,如明确被告身份、具体
诉讼请求、事实依据以及合理理由等,并且该案亦属法院有权审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受诉法院对此拥有司法
管辖权时,便具备了提起诉讼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