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国繁华都市
上海,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第三份
劳动合同届满后未得到
续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对该员工进行适当补偿。
其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内实际服务时间长短,按照每满一年贡献给予劳动者一个月薪酬标准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超过半年而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其作为一整年的贡献期来计算;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半个月薪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用人单位能够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待遇,劳动者却拒绝接受续约,那么用人单位便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