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医疗期结束且
合同期限已满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进行细致的区别对待。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
劳动者患有疾病或因为其他原因而受伤无法再履行原来的工作职责,甚至也无法服从用人单位进一步安排的新的岗位任务时,用人单位有权通过提前30天向职工发出正式通知并额外给予劳动者相应报酬的方式,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的
劳动关系,但是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仅仅选择以双方
劳动合同期满为理由来终结这份劳动合同,即使此时的劳动者还处在医疗期间,那么依照相关规定,这份劳动合同应该顺延直至相关情况消除为止。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在做出
终止劳动合同决定的时候,同样需要考虑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费用。
至于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则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予以衡量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