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全责任方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方面出现延迟时,作为受害方您应保持镇静,无需过度忧虑。
实际上,这类现象在实践中并不罕见,究其原因,可能是全责方需要集中精力收集足够的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对已发生损失进行准确评估,亦或是出于其他审慎考虑而选择延期。
就法律层面而言,
民事纠纷的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及
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内,您应该尽全力保留与事故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例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报告、车辆维修费用发票等等。
倘若全责方的拖延行为持续过久,致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您有权积极与其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他们推迟诉讼请求背后的意图和所面临的具体困境。
若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并且您坚信自己的权益仍然受到严重侵犯,此时便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斟酌通过法律途径敦促对方尽快履行相应义务,或者采取适当的维权措施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