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轮
诉讼过程中,法院做出
离婚判决的概率相较于首次
起诉时有所提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得到离婚的判决。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若能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
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例如
重婚、与他人
同居、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行为,或者双方已经
分居满一年,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的,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亦有可能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因此,第二次
起诉离婚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