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孕妇妊娠期间进行
离婚事宜,则通常而言,
财产分配应该依据如下原则进行: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积累的
共同财产应当被公平地进行分割。
这些共同财产包括了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等等。
然而,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予以适当的顾及。
倘若双方在婚前已经有过财产约定制度的设定,那么相应事宜将根据事先协议进行处理。
至于
婚前财产部分,仍然应当分别归属于各自所有。
若其中有一方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例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等等,拥有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
财产分割过程中,有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多分待遇。
除此之外,鉴于孕妇在妊娠期间的特殊状态,因此在
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也将会对此给予一定程度的倾向性关注和照顾。
例如在涉及住房问题等相关方面,要确保女方能够满足其基础性的生活需求。
而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则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状况和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性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