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涉及到贷款
债务纠纷方面的案件,其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为三个自然年度。
在此期间,具体的起算时间节点在于权利受侵害之人(
债权人)知晓或理应得知自己权益受损及责任承担者(
债务人)之日,并且以该日期为准进行相应时长的计算。
然而,若双方
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还款期限约定,则诉讼时效将自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若未就还款期限达成共识,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还款,此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将自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宽限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自然年度。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权利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
债务请求、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等特定情况,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自中止事由发生、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