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则上要求涉案
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法庭参与审理过程,以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例如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严重或者身处海外等
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亲自出席法庭时,当事人则可以选择委托律师进行
代理。
对于此类情形,当事人需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不能亲自出庭的确切原因。
然而,当案件涉及到诸如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
财产分割等重大且具有关键性的议题时,通常仍会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并发表相关辩解观点。
若您未能按时到庭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书面申明,并且经过法院两次
传票传唤后仍然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便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您采取
强制措施。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是否亲自出庭之前,务必与您的律师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协商,全面权衡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收益,从而确保您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