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职工是否符合
工伤认定标准方面,往往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受伤职工是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或上班地点范围内,因为执行本职工作而遭受到了
意外伤害的;
其次,如果职工是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并在这个过程中因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作业而受到了伤害的;第三,职工若是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或地点范围内,为了履行自身的职务职能而遭受到了
暴力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意外伤害的;此外,假如职工被确诊为职业或工作性质导致的疾病症状的,也属于
工伤范畴之内;再者,如果职工在因公务出外活动期间,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到意外伤害,甚至失去了联系或下落不明;
最后,如果职工在
上下班过程中,因为遭遇非个人义务所致的
交通意外事故,或者发生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海上客运船只以及火车运输环境中的
意外事故而遭受伤害的,理论上也是可以
申请工伤认定的。
总的来看,判断职工所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该伤害与他们的工作之间到底有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有着密切的因果关联。
同时还必须明确,
工伤认定是一项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的程序,必须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最终的认定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