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当人
民法院作出
二审离婚判决之后,倘若并无任何新的情况与理由作为支持,那么在该时间点往后的六个月之内,若原诉人再次提
起诉讼,则会被人民法院裁定拒绝
立案处理。
然而,一旦在此期间出现了如对方未能遵守
判决书中的各项义务、或涉及到新的
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此种情况下是无需受到六个月期限的严格限制的,
当事人可随时向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所谓的“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在先前的审判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法院未能准许
离婚或达成调解协议,而在其后的日子里却出现了能够有力地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新的事实材料以及新的影响因素。
例如,假设某一方被怀疑对另一方具有危害其生命或是人身安全等严重
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时。
总的来说,当事人在决定是否再次提起
诉讼的时候,必须确保自己的行为是合法并且有足够的理由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