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今社会中,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
离婚绝非仅仅只是一纸文书般的概念,而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程序。
对于
协议离婚的情形来说,夫妻双方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双方都必须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
抚养、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达成共识;
其次,双方必须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在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这一环节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对离婚持保留态度或未能就上述关键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则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间结束后的第三个三十天内,夫妻双方也须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倘若有一方
逾期未提出申请,那么将被认定为取消了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夫妻中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或者就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性的决议的话,他们只能选择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这样的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