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诉讼于狱中进行庭审并当庭作出裁决之操作,乃因多个多元因素所决定。
一般而言,
司法机关需对
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的确已经全方位破裂,以及
财产分割状况与未成年子女养育权等敏感议题所涉及的相关
证据和事实进行深度评估与全面考虑。
若本案的事实脉络明确清晰且证据充足完备,加之双方争论焦点相对较少,那么法庭有可能实行为当堂宣判;然而若是在关键问题上牵涉到诸多复杂情形,诸如财产认定疑难重重,或者未成年子女养育权问题存在极大争议等,则法庭亦极有可能选择非当庭宣告判决,而是将其交由后续程序进行更深入地审理与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当庭宣判之情形并不必然出现,而应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