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而言,若未签署
欠条而产生的
借贷纠纷,并不自然地构成诈骗
犯罪。
然而,诈骗罪的构成要素要求被告人采取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法,其目的纯粹是为了采用非法手段占有所收到的公私财产,并
数额较大。
因此,如果
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怀揣着不打算归还的恶意意图,同时利用欺骗行为获取了借款款项的话,例如编
造假借款用途或是虚构还款能力等行为,一旦涉及金额数量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标准,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被定罪为诈骗罪犯。
但是,如果仅因为没有欠条这一因素,导致借款人由于经济困境等原因无法
偿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民事纠纷的范畴,出借方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追回自己的
债务。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尽管没有欠条作为直接
证据,但如果能够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其他相关证据,用以证明
借贷关系确实存在,那么
胜诉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