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装修纠纷中的
鉴定费用承担问题,通常参照“谁提出主张,谁提供
证据,谁先行支付”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若装修公司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其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反之,若是业主认为装修工作未能满足约定标准,则应由业主首先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最终的鉴定费用承担责任,需依据鉴定结果以及责任归属予以确定。
若鉴定结果对主张方的
诉讼请求给予支持,且另一方被判定为主责方,那么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倘若双方均负有责任,则可能按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但是,若鉴定结果无法明确支持任一方的主张,则可能由双方共同负担或由主张方独自承担。
总而言之,具体的承担方式须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裁决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