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新版
劳动法律体系中(亦即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的这部法律),普遍而言,当个人因主动提出离职而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并不会自动获得
经济赔偿。
然而,这其中依然存在一些特定的例外情况,例如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先前签订的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事项,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合理的
劳动条件,亦或是不能及时且足额地向
劳动者支付应得的
劳动报酬,甚至是未能依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劳动者不得不采取被迫的方式来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其相应的
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若您所提及的 38 天
赔偿金,并非源于以上所述的法定情形以及相应的计算标准,那么很可能会被视为
非法行为。
至于其是否合法,还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