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关于
律师收费之问题,遵循如下主要原则:首先,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进行详尽约定,且内容明确阐明了违约方须负担原告方律师费用,或在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则在审判结果为
胜诉方的情况下,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可由
败诉方承当;然而,若以上两种情况均未出现,则通常将由聘请律师一方自主承担该项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律师费用并非
诉讼过程中所必需的开支,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笔费用应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地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并基于公平原则,对败诉方是否需要承担部分律师费用进行斟酌考量。
总的来说,究竟是否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需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