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男女朋友之间借款是否涉及其是否构成
犯罪的问题上,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绝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能用绝对的概念进行概括。
在理解这个问题时,我们必须强调和深入剖析的关键要素在于借款的
当事人是否存有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
主观故意,以及他们是否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从他人手中骗取了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如果在借款之初,借款者就已经明确表示不打算偿还所借的款项,并且通过
欺诈的手段获得这些资金后,肆无忌惮地进行挥霍或者将其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这种情况下,借款者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实施了诈骗罪行。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
证据能够证明这仅仅是一种普通的
借贷关系,即使借款者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通常情况下,我们也无法将其判定为诈骗罪。
在做出这样的判断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借款双方的沟通记录、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者的还款能力以及他们的还款意愿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如果您认为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诈骗罪,那么请务必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