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一份为期一年的
劳动合同圆满结束之后,若雇佣方并未选择
续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雇员工可能有权享有
经济补偿金。
在此类事件中,关于
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根据
劳动者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而定,即每满一年后再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对于那些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却尚未达到一年的人员,同样按照一整年来计算;然而,如果工作时间尚不足6个月,那么将支付他们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出现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那么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曾严重违反过雇佣方的规章制度,或者因
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等等;又或者雇佣方在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下提出续签,但是劳动者却表示拒绝续签。
因此,最终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需要全面考虑到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