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从提
起诉讼至
开庭审理阶段之间并未设定统一的期限准则。
自法院接收案件并展开核实之后,将依法向被告发送包含
起诉书及其附件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如
传票等。
被告在此期间享有答辩及提出
证据的权利,一般的时限将定为大约15个自然日。
然而具体的开庭日期究竟何时能得以确定,则完全依赖于法院手头待处理的案件排程以及实际工作进展来决定。
简单的案件可能会迅速得到安排,预计一两个月内即可进行开庭审理;而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能耗费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在此过程中,若因送达过程出现问题,或任何一方提出延期申请、对
管辖权提出质疑等情节,都将会直接影响开庭日期的最终敲定。
被告应耐心等候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并且务必要全力以赴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