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规范,对于新录用员工在
入职后不满6个月即遭解雇的情况,如无正当合理的法定理由,将被视作违规解除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关系,并应对此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
赔偿金额应该是按照辞退前、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计算得出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则是依据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则发放一个月的
工资给劳动者。
然而,在此基础上,若劳动者的服务期不足半年(或仅有四个月),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因此,在您所述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对您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
赔偿金。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明确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然而,若用人单位能够出示充分的举证材料,证明解雇您具备合理
合法性,举例来说如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那么他们就不需要再支付任何形式的
赔偿或补偿。
因此,您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于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