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如若合同期满之际雇佣方决定不再续订,那么对于那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
劳动者来说,只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便有权利获取相应的
经济补偿。
这笔经济补偿将按照您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给您。
而对于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则会被视为已服务了一整年;至于服务期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可获得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雇佣方选择不再续订合同是出于法定的原因,例如您曾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行为,那么雇佣方可能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雇佣方在结束与您的
劳动合同时未能提前告知您,那么他们可能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
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以及适用的情形,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状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