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工伤纠纷案件中,如果
败诉方未能按照事先与
律师所达成的协议支付
代理费,那么这笔费用将由
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负担;如果双方并未就此签订任何协议,则本应由委托律师的一方独自承担。
然而,遇到某些特定情况时,例如
劳动者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并且已经提供相应的
担保,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人
民法院有权裁定实施先行执行。
在此种情境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便有可能转嫁给用人单位。
此外,若最终判决结果为劳动者
胜诉,那么由于
工伤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例如
鉴定费用等,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的来说,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需要结合实际事例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