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
赔偿的
诉讼案所需等待的受理期限往往因实际情况的差异而存在不同。
通常而言,劳动
仲裁机构的收件并开始处理申请的时间预定为5个工作天之内。
在接收
仲裁申请书之后的第5天,如果
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请求符合
申诉资格,则应强制受理此案并向申请人发送通知;反之,若判定其不符合受理条件,就必须向申请人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表达不予受理的决定,同时详述不予受理的理由。
如对于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申请人有权在收到仲裁决议之日起15天内向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若过了规定期限仍未做出仲裁裁决,那么双方将会有权利就仲裁机构没有会所决的
劳动争议事项向地方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
工伤认定为前提程序,若是未经工伤认定便直接
提出诉讼,地方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
总的来说,具体的受理时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的充分与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