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试用阶段解聘员工这一问题,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而直接进行处理:
首先是在
试用期间,员工被证实无法满足公司的录用标准;
其次是行为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再者就是行为恶劣、乱用职权,给雇主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与伤害;
最后则是在法律上被判定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若用人单位根据以下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即认为员工患有疾病或受到
工伤并不适于继续原来的本职工作,甚至无法适应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职责;或者发现
劳动者无法胜任其目前所担任的职务,经过培训或者工作岗位的调整仍无法扭转此状况时,用人单位应该提前 3 天知会该员工。
但是此处需留意,用人单位必须要具备充足的
证据来支持以上情况的存在,否则可能会导致其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