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定程序与规范要求的前提下,
破产清算的资产是可以用于偿还
债务的。
当某家公司或机构
申请破产宣告并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其所有的资产将会被全面清点、评估及处置。
这些资产在市场上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将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首先,这些资金将用于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是向员工发放的
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用;再次,则是需要支付的税款;而
最后的部分,才是用于偿还普通
债权人的债务。
若在上述债务得到全额清偿之后仍有剩余资产,那么对于那些拥有
抵押、
质押等
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来说,他们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从这些
担保物中获得清偿,从而实现债务的抵消。
然而,如果资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全部债务,那么普通债权人的债务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清偿。
总而言之,破产清算中的资产是否能够被用于抵债、以及抵债的范围和顺序,都必须严格遵守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