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法律制度中,针对挑逗或强迫
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无论是否成功实施,都将被视为
犯罪未遂。
依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试图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者,都将面临严厉的
刑事惩罚,按照强奸罪的最高
量刑标准予以定罪论处。
然而,对于未能达成既遂目的的
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可以得到比已经成功实施侵害的罪犯更为宽大的处理,例如,可依照既遂罪犯的
量刑水平予以减轻或
从轻处罚。
通常情况下,
暴力强奸罪的既遂量刑可在三到十年之间的
有期徒刑内裁决。
考虑到涉及未成年
受害人的特殊敏感性,此类案件的起始量刑往往会较为严格。
若犯罪嫌疑人因强奸未成年女性而未能实现其
犯罪意图时,量刑会根据犯罪行径的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程度以及对未成年受害人所带来的伤害和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可能会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宽泛区间之中。
然而,具体的刑期最终仍需由审判法官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