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社祖国的
劳动法律体系之中,关于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停止行使权利的问题上,通常情况下雇主并不需要事前向雇员进行详尽的告知。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例外情况,那就是雇主与雇员维持原有的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甚至进一步提升其待遇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雇员明确表示拒绝续订,那么雇主就必须提前通知雇员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然而,从企业管理以及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提前告知雇员劳动合同将不再
续签,这不仅能够为雇员提供足够的准备时间,还能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冲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雇主未能提前通知并且也没有
续签劳动合同,而又不能证明是由于雇员自身的原因导致了这种结果,那么雇主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例如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